简介: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分级,要求,试验方法,检验规则和标志.包装、运输及贮存等.本标准适用于主要光谱区为200nm~900nm,波长连续可调的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(以下简称“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分级,要求,试验方法,检验规则和标志.包装、运输及贮存等.本标准适用于主要光谱区为200 nm~900 nm,波长连续可调的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(以下简称“仪器”),波长范围与此相近的专用分光光度计也可参考使用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191——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829—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GB 4793.1—2007测量.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Ⅰ部分:通用要求GB/T 11606——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
GB/T13384——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3分级
仪器按指标从高到低分为Ⅰ,ll lⅢ ,Ⅳ共四级。每级仪器的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相应的等级要求。
4要求
4.1正常工作条件
仪器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a)环境温度:5℃一35℃;
b)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%;
c〉仪器应放置于平稳的工作台上,不应有强光,强气流,强烈的振动和电磁干扰;d》环境无腐蚀性气体.烟尘干扰;
e〉供电电源电压220 V士22 V,频率50 Hz士1 Hz。
4.2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
仪器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不应超过表1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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