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要求.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.包装.运输及贮存.质量保证等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火焰原子化.电热原子化功能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(以下简称“仪器”)。2规范性引用文件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要求.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.包装.运输及贮存.质量保证等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火焰原子化.电热原子化功能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(以下简称“仪器”)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.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.然面鼓励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*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191- -2000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(eqv ISO 780:1977)
GB/T 2829- -2002 周 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GB/T 15464-1995仪器仪表包装通 用技术条件
JB/T9329-1999仅器仪表运输、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
JB/T 9355- -1999原 子吸收测量用校准溶液的制备方法
3要求
3.1正常工作条件
仪器工作环境应满足:
环境温度15C~30C;
b)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75%;
无影响仪器使用的振动和电磁F扰;
d)室内无腐蚀性 气体,有良好的酒风装置:
e) 供电电源:电压220 V土22 V.频率50 Hz士1 Hz。
3.2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
a)波长准确度不应超过士0.5 nm.
b)波长重复性不应大于 0. 3 nm.
3.3分辨率
0.2 nm光谱带宽时测量谱线平宽度不应超过0.2 nm士0. 02 nm.
3.4基线稳定性
基线漂移在30 min内不应大于0. 005 Abs;
b)基线*大瞬时噪声在 30 min内不应大于0.005 Abs.
3.5灵敏度
3.5.1火焰法
铜质量浓度2. 0 pg/mL标准溶液测量的吸光度不应小于0. 200 Abs(塞曼型仪器为0. 06 Abs)。
3.5.2石墨炉法
锕质量浓度20 ng/mL.20 pL进样量.标准溶液测量的吸光度不应小于0. 08 Abs;10 pL进样量。
标准溶液测量的吸光度不应小于0. 04 Ab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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